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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號 | 014006438/2025-05869 | 生成日期 | 2025-10-31 | 公開日期 | 2025-10-31 |
| 文件編號 | — — | 發(fā)布機構 | 無錫市民政局 | ||
| 效力狀況 | 有效 | 附件下載 | — — | ||
| 內容概述 | 無錫市民政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公告 | ||||
經查,無錫東方路跑俱樂部未按規(guī)定接受2022年度、2023年度社會組織年度檢查的行為,違反了《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本機關已立案調查完畢。依據《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擬對無錫東方路跑俱樂部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與該社會組織聯(lián)系未果,依據《江蘇省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該社會組織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請該社會組織在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自公告之日起30日屆滿即視為送達。
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有異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該社會組織可自本告知書公告送達截止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guī)定,該社會組織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要求聽證,請在本告知書公告送達截止之日起五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單位及文號如下:無錫東方路跑俱樂部(錫民罰先告字〔2025〕第003號)。
本機關聯(lián)系地址:無錫市觀山路市民中心11號樓無錫市民政局540室 聯(lián)系電話:0510-81822006
無錫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31日
來源:無錫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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